隐私声明隐私声明隐私声明隐私声明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1日

以下隐私政策载列我行对客户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护规则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或“银行”)深知个人信息对客户的重要性,会尽力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本《隐私政策》是我行统一适用的一般性个人信息条款,并适用于我行业务、产品和服务以及运营或管理等工作。涉及到具体的业务/产品/服务,我行处理和保护个人信息的规则,还可能将通过相应的业务/产品/服务协议、授权书等方式向客户明示,以确保取得客户的授权或同意。如客户向我行提供与第三方(如客户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股东、董事、法定代表人等关联个人)有关的个人信息,亦请客户向相关第三方转达上述文本与本《隐私政策》,确保获得第三方的授权或同意。上述文件与本《隐私政策》共同构成我行客户办理相关业务/产品/服务的完整个人信息条款。请客户仔细阅读本隐私政策,确保对其内容特别是字体加粗内容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客户个人信息是我行拓展业务和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基础。同时,确保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一直是我行的服务宗旨和重要任务。现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我行对客户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告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处理原则

我行深知个人信息对客户的重要性,致力于维护客户对我行的信任,恪守以下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诚信原则、目的明确合理原则、确保安全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保证质量原则等。我行在处理(包括并不限于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客户个人信息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

1.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我行通过开展业务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处理的个人信息,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个人信息:

·    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雇主、职业、职位、联络方式、出生日期和国籍、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证件发出日期和地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住所或工作单位地址及照片等;

·    个人财产信息,包括个人收入状况、拥有的不动产状况、拥有的车辆状况、纳税额、公积金缴存金额、资产或投资的详情、所有的其它资产的详情等;

·    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如:肖像、指纹、声音等;

·    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机构、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

·    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还款情况、贷款偿还情况及其他信贷交易信息、诉讼、调查、征信、处罚信息以及其他能够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

·    个人金融交易信息,包括我行在任何支付结算、投资理财或其他银行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信息及客户通过我行与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时产生的个人信息等;

·     衍生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习惯、个人交易或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意愿、目标、知识和经验等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    与企业客户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的有关个人信息,如企业客户法定代表人、董事、自然人股东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任职关系、持股及投资关系等;

·     为了履行合同、法律和监管合规义务,在建立、维持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的其他信息,如:客户进行交易、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包括地理位置、网络地址)、与我行的通信和其他通讯记录(包括录音录像、通话记录、通信记录和内容)、相关客户调查所涉的个人信息(如客户尽职调查、制裁和反洗钱调查中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等。

2.   我行可能收集并处理客户的敏感个人信息。如果我行收集并处理客户的敏感个人信息,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时,需要取得客户的单独同意。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可能会使客户的权利和安全面临风险,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取决于敏感个人信息的类型和使用这些信息的目的。 这可能会导致有形的、实质的或非实质的损害,特别是:歧视、身份盗用或欺诈、经济损失、声誉损害、受专业保密的个人信息的机密性受损等。 但是,我行将仅出于本政策第4条中所述合法和相关的目的、功能或用途处理客户的敏感个人信息,并将采取所有法律要求的措施来确保客户敏感个人信息的安全。 请注意,如果客户不向我行提供敏感个人信息,我行可能无法与客户签订法律协议、提供服务或发起/维持业务关系。(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三.个人信息处理方式

我行主要采用以下方式收集客户个人信息:

·    为开展业务或保持与客户之间的正常业务联系而要求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为我行支付结算、理财等中间业务而提供的个人信息,客户为我行与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发生的业务提供的个人信息等;

·    客户使用我行客户端(如个人电脑、手机)时收集的个人信息;

·    在我行要求客户提供证明人的情况下,收集该证明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

·    通过任何信用评级服务机构及第三方数据咨询、服务机构收集的个人信息;

·    在信贷审批过程中,向征信机构取得的个人信息;而在客户欠款时,则可将该等信息提供给代理我行催收的代理人;

·    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个人信息,包括任何公开让公众人士查阅的登记册;

·    收集客户在我行办理业务产生的个人信息(包括账户信息以及金融交易信息等);

·    如客户向我行提供与第三方有关的个人信息,如客户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股东、董事、法定代表人等关联个人,则客户声明并保证已获得该等第三人的单独同意、信息来源合法,即同意客户向我行提供该等个人信息。客户必须确保客户已促成第三方和客户的关联个人知晓我行的名称、联系方式、所收集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与目的,以及该等个人信息将按本政策被处理;

·     经客户授权同意的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功能或用途

个人信息可能会由我行用于下列目的、功能或用途:

·    为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和信贷便利之日常运作和推广;

·    在客户申请信贷时进行的信贷调查,及每年进行一次或以上的信贷、合规、审计、监管、税务检查等定期或特别审查;

·    编制、测试、优化及维持我行的信贷评分模式、信贷风控模式、反欺诈、反洗钱模式;

·    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作信用检查及追讨债务;

·    确保客户维持可靠信用、确保信贷安全;

·    设计为客户使用的金融服务或有关产品;

·    推广我行及/或经挑选之第三方机构的服务或产品;

·    计算我行与客户之间的债权债务;

·    向客户及为客户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士追收欠款;

·    我行与任何确定或意向受让人洽商或订立有关转让协议;

·    我行不同业务部门的交叉营销、产品或服务推广、市场调查、满意度调查。客户可以自主选择不提供该等信息,客户不提供该等信息仅会使客户无法参加或享受对应的便利或功能,但不影响客户正常使用我行的其他服务;

·    依据不时被修订、替代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定、自律守则、制裁制度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相关披露;

·     获取或使用管理、咨询、电信、电脑、支付、数据存储/处理、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翻译、外包及/或其他第三方服务;

·    满足我行或华侨银行集团的合理营运要求(包括并不限于信用及风险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加工、处理、存档和备份,系统、产品、服务的设计研发/改进,以及计划、保险、审计等);

·    为保护场所所有者的权利、防止入侵者进入并维护场地安全的视频监控和措施(例如访问控制。请注意,在视频监控和电话/音频录音中收集的个人信息也可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以外的目的,例如满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    经客户授权同意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五.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

1.      委托处理

我行可能委托第三方(如接受我行委托提供客户服务的机构、提供贷款催收的机构、提供诉讼处理的机构)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委托行为不会超出我行已征得客户授权同意的范围或客户在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时主动提供给第三方的相关信息授权范围。

对我行委托的第三方,我行会开展个人信息的保护影响评估并与第三方签署合同,要求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我行相关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及我行其他保密或安全要求来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并对第三方进行监督。一旦发现第三方存在未按委托要求处理个人信息,或未能有效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责任的行为的,我行将立即要求第三方停止相关行为,采取或要求第三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控制或消除个人信息面临的安全风险。必要时我行将终止与第三方的业务关系,并要求第三方及时删除从我行获得的个人信息。

2.      对外提供

我行会对所持有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密,但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风险管理等前述处理目的、功能和用途所必需的情况下,我行可能会把该等信息提供给下述各方,此种情况下,我行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相关个人信息安全:

·    银行的最终控股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最终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的任何子公司、银行的任何子公司、分行、支行、代理人、往来银行、代理行或代表处;【银行的最终控股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最终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的任何子公司、银行的任何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银行集团”。】

·    银行的审计师和专业顾问(包括律师);

·    银行的任何潜在受让人或承让人;

·    就银行向借款人给予的授信提供担保的任何人士;

·    与借款人一起对银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任何人士;

·    进行有关犯罪调查的任何公安机关或政府官员;

·     银行的打印机和电脑系统的供应商,安装和维护该等设备的人员和银行使用的其他物品或服务的供应商(包括保险公司);

·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的任何强制性规定,允许或被要求应向其披露的任何人士;

·    信用机构、评级机构,该等信用机构、评级机构的其他成员或合规委员会;和/或政府机构或部门等有权机关;

·    对银行提供银行产品或服务、风险管理、运营等工作提供支持且对银行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第三方;

·    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时,我行会向客户告知我行向第三方提供客户个人信息的有关事项,包括个人信息接收方的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若涉及跨境数据传输,还包括客户向境外个人信息接收方行使有关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并取得客户的单独同意。我行将评估该第三方收集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 我行将要求第三方对客户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我行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认协议、具体场景下的页面提示、交互流程、协议约定等形式征得客户的同意或确认第三方已经征得客户的同意。

·    无论是在境内或境外处理个人信息,根据适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客户的个人信息将受到我行、华侨银行集团成员及其员工以及第三方均需遵守的保密及安全规范的保护。

3.      转让

除非获得客户的单独同意,我行不会将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但在涉及我行的任何业务/资产转让、重组、处置、合并、分立、收购时需要的转让除外。该等情况下,我行会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告知个人信息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要求其接收方继续履行本政策中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个人信息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4.      公开披露

除非获得客户的单独同意,我行不会对外公开披露相关个人信息。如必须公开披露时,我行会向客户告知公开披露的目的、披露信息的类型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信息,并征得客户的单独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自动化决策

我行可能会自动化处理客户的部分个人信息以评估若干个人情况,这对于帮助我行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以及满足法律和监管要求是必要的。例如:

·    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欺诈和其他金融犯罪,并评估对资产构成威胁的风险和违法行为。同时,这些措施也有助于保护客户的安全。

·    使用评估工具以就我行的产品和服务专门通知客户并向客户提出建议,包括市场和观点研究。这些工具允许我行根据需要为客户量身定制我行的沟通和营销方式。

·    我行将保证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客户有权拒绝应用这些工具,但这可能会影响我行管理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或向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另请注意,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根据法律或法规授权的自动化处理,客户无法行使此项权利。

七.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我行特别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我行无意收集任何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除非已经获得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且为向该未成年人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如未成年人可能成为我行代销的部分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的受益人、我行客户的权利继承人等)所必需。

如客户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建议客户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政策。如客户的父母或监护人不同意提交客户的个人信息,请立即终止提交信息,并尽快将此情况通知我行,以便我行采取有效的措施。

八.个人信息处理的特殊情形

一般情况下,我行会基于客户的同意来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形中,我行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不必征得客户的同意:

·       为订立、履行客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的;

·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的;

·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客户或其他个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的;

·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       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客户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

我行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档案、会计、审计、报告要求以及本政策所述之目的、用途,将客户的信息保存至满足信息收集目的、用途所需的最短保存时间。但我行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档案、会计、审计、报告要求,客户或相关客户与我行之间的特别约定,或为了清理客户或相关客户与我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客户、相关客户、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机关提供记录查询,而需要继续保留的信息除外。

十.个人信息责任和义务

1. 客户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客户与我行同样负有重要责任。客户应妥善保管相关个人信息,例如客户的银行账户信息、身份验证信息(如用户名、密码及其他动态口令、验证码等),包括与之相关或可能记录该等信息的文件、设备或其他介质,并应只在安全的环境中使用该等信息及相关文件、设备或其他介质。在任何时候,客户均不应向任何他人透露或允许任何他人使用该等信息或相关文件、设备或其他介质。否则一旦泄露了该等个人信息,客户及相关第三方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产生对客户及相关第三方不利的法律后果。如客户认为客户及相关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及/或相关文件、设备或其他介质已经泄露、遗失或被窃,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客户安全使用我行的产品、设备或服务的情形,客户及相关第三方应立即通知我行以便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 我行的责任和义务

我行将尽力确保客户提供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我行对内部相关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行会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和补救措施,防止事件升级、损失扩大。同时,我行还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向监管机构报告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十一.客户行使个人信息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    客户有权要求我行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政策的规定,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并要求行使适用的法律法规赋予客户的个人信息相关权利。

·    客户有权向我行查询我行是否持有客户的个人信息及查阅、复制客户所提供的个人信息。

·    客户有权改变客户授权同意的范围或撤回客户的授权,并联系我行进行操作。当客户改变授权范围后,我行将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客户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我行此前基于客户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     客户有权也有义务及时更新客户提供的在我行的个人信息,以确保相关信息是准确和最新的。客户有权要求我行为客户更新个人信息提供便利,有权要求我行更正任何有关客户的不准确的信息。

·    在与个人信贷或担保有关等情况下,客户有权要求获知我行向征信机构披露的客户的个人信息,以便于客户向有关征信机构提出查阅和更正信息的要求。

·     客户有权要求我行根据法律法规、本政策及客户或相关客户与我行之间的约定,删除或以其他方式妥善处理超过保留期的个人信息。如我行发生分立合并等法律规定情形的,我行将及时停止收集个人信息的活动,将相关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户,并对所持有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我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40089 40089】

·    任何关于查阅、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撤回授权,处理超过保留期的个人信息,或了解我行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做法,或行使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赋予客户的个人信息相关权利的要求,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向我行提出:

公司名称: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155号华侨银行大厦
邮编:200135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CustomerVoice@ocbc.com
联系电话: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89 40089 (中国内地); +86 755 2583 3688 (港澳台地区及海外)

为了保障安全,客户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者以其他方式证明客户的身份。我行可能会要求客户先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客户的请求。

如客户有任何疑问、投诉、反馈、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我行。除前述联系方式外,客户也可光临我行的分支行营业网点与我行进行联络。

十二.本政策的制定、生效、更新及其他

1.    我行制定并在官方网站发布本政策。本政策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服务运营需要,我行将对本政策或相关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不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会通过我行官网等渠道公布,公布后即生效,并将取代此前相关内容。客户应不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及协议、规则等内容的变动。尤其是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情形时:

·       我行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       我行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       个人信息对外提供、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       客户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       我行负责处理个人信息的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       其他可能对客户的个人信息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3.   客户知悉并确认,如客户及/或相关第三方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联系我行撤回或选择不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否则视为客户及第三方同意接受更新内容。如客户选择不提供相关信息,客户可能无法使用某项或某部分产品/服务,但不影响客户使用我行提供的其他产品/服务。
如客户向我行提供其他人士的个人信息,客户应确保该人士知悉本政策,特别告知该人士我行将如何收集和使用其个人信息,并取得该等人士的有关授权同意。客户可提醒该人士事先阅读本政策,也可以向该人士提供本政策的副本。

4.   本政策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    若客户与我行就本隐私政策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银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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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位申请人、实习生等个人信息处理的告知

生效日期:2024年7月1日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侨银行中国”、“我们”)(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155号华侨银行大厦)对职位申请人、实习生等(以下称“个人信息主体”、“您”)配合提供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信息资料深表感谢!

华侨银行中国深知所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信息资料,尤其是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会竭尽全力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可靠。我们始终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依法合规、最少必要、权责一致等原则处理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

本告知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了本告知的目的,港、澳、台地区除外) 收集、使用、存储及对外提供等环节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尤其是采用字体加粗的部分),确保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其内容及相应法律后果。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告知内容来合法使用和保护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


一、当您作为正式员工的外部候选者申请我们职位时,华侨银行中国收集哪些相关个人信息:

华侨银行中国将根据您的授权同意收集您的个人信息,该等信息是为了处理您的职位申请所必需。如您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我们可能无法处理您的职位申请。

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

个人信息处理方式

个人信息种类

评估、管理职位申请;与您进行职位申请相关的联络、沟通;背景调查核实

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

(1)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籍贯、出生地、婚姻子女状况、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户籍户口等信息、简历、学历背景及证明文件、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文件、联系方式、住址、离职原因、离职前月薪和其他报酬,工龄开始时间、应聘信息等。

(2) 为了处理职位申请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获取的其他信息,如:背景调查结果、推荐人及其联系方式、是否存在既有/潜在利益冲突、与我们之间的通信和其他通讯记录(录音录像、通话记录、通信记录和内容)、关联亲属/密友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信息(仅适用关联招聘的情况)。

(3)应聘者声明,包括简述是否存在大病理赔情况、犯罪记录、涉诉情况、为政府服务情况、离职原因、破产情况、拒不履行债务情况、华侨银行中国的职位申请情况、竞业限制情况、处分记录、亲属在华侨银行集团任职情况、亲属在监管机构任职情况,曾任公职情况等。

请您理解,由于招聘流程规定,您需要通过我们的员工背景调查(包括您同意我们指定的第三方背景调查机构和/或渠道,您的个人信息将根据第三方背景调查机构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所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以及华侨银行中国与其签署的合同条款得到严格保护),以核实您的个人信息及其他有关个人情况。在该等调查完成之前,您的录用手续无法予以进一步处理。

当您的职位申请成功并且成为我们的正式员工后(不包括实习生等),您的个人信息将适用不时修订、更新并依法公示的《员工手册》《员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告知书》等劳动规章制度中所述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进行处理。请您理解,我们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合法、正当、必要范围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的处理无需取得个人同意。

您也可能受邀自愿提供与员工多样性相关的个人信息,如政治面貌、民族、性别、宗教、婚姻情况、子女情况、是否残疾等 。是否提供该等信息不会对我们评估您的职位申请产生任何歧视性差别待遇或不利影响。若您自愿提供该等信息,该等信息将仅用于我们统计员工候选人多样性或在招聘过程中为您提供额外帮助的目的。

若您是为我们提供劳务的第三方工作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您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将根据您所属第三方机构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所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以及华侨银行中国与其签署的合同条款适用并得到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亦将参照本告知中正式员工的保护标准且不超出本告知的处理范围得到严格保护。


二、当您作为实习生为我们提供服务时,我们根据您本人或您所在学校取得您的授权同意可能需要收集下述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

个人信息处理方式

个人信息种类

为了订立和履行华侨银行中国与您之间的协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与用途,请知晓我们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收集和处理您的信息而无需另行取得您的同意

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

个人身份信息例如: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地点、国籍、婚姻状况、工作履历等;

联系方式例如:通讯地址、居住地址、电话号码、邮箱等;

直系亲属或紧急联系人信息

身份识别信息例如:身份证、护照、照片、社保号、个人税号、国籍等;

现学校信息,例如学校、专业等

过往实习或工作经历,例如公司名称,职位,离职原因等

个人持有的证书例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健康信息例如:健康状况、病历、是否能够胜任某一岗位的健康情况确认等;

为完成向您付款所需要的信息例如:个人银行账号、社保账号等; 您参与满意度调查时留下的信息;

其他通过面洽、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由您向我们提供或传达的信息

位置信息例如:您有权进入的我们办公地点位置分布等;

您福利信息,例如:您所享有的物品和服务的信息;

Cookies及类似技术

调查数据例如:与尽职调查、反欺诈、制裁、反洗钱等有关的调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和信息;

与员工纪律案件及员工投诉相关的信息

与绩效考核相关的信息

我们与您之间的任何交互所产生的信息

出于合规与风险管理之需要而收集的信息例如:交易信息、可疑行为调查所涉及的您或第三人信息等。

实习人员声明,包括简述是否存在犯罪记录、涉诉情况、为政府服务情况、离职原因、破产情况、拒不履行债务情况、华侨银行中国的职位申请情况、处分记录、亲属在华侨银行集团任职情况、亲属在监管机构任职情况,曾任公职情况等。

请您理解,为本告知载明之目的,我们会接收或留取您或相关方主动提供的个人信息,或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您/相关方的授权或同意,通过适当方式向华侨银行集团成员或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服务提供商、有关的权力机关、雇主、联系人、近亲属及其他机构/人士)收集、查询、核实您及相关方的个人信息。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可能包括纸质、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您可能需要提供您是否与华侨银行中国外部第三方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信息。若需提供该等信息,您会收到相关通知。


二、华侨银行中国如何收集和使用相关个人信息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通过人力资源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您或您的授权的猎头顾问、人力资源派遣单位人员联络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另外,同样出于履行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我们会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有资质的征信服务机构等具有合法对外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法查询、打印、使用、核验和保存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用报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而处理个人信息不需要征得个人的同意。如果我们需要额外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以合理的方式向您告知并在收集前征得您的同意。另外,请注意:如果您提供的是他人个人信息,请确保已取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或同意。

如华侨银行中国需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告知载明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向您或其他相关个人充分告知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求个人的同意。本告知前述有关信息收集、使用的内容不影响我们按照您与我们另行特别约定的用途使用您的信息。若我们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告知载明或您与我们另行约定的收集、使用范围、目的/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我们会在使用前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我们将您相关个人信息用于:

(一)为实现本告知上述第一条“当您申请我们职位时,华侨银行中国收集哪些相关个人信息”中所述之目的和功能;

(二)遵守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等)有关要求。

(三)履行我们及华侨银行中国集团的合规责任(包括监管合规、税务合规、劳动用工合规等)或执行我们及华侨银行中国集团为履行合规责任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为我们或华侨银行中国集团的人事管理,业务运营和管理之需,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和审查华侨银行中国的招聘和/或外包流程,全球化运营、系统或产品研发、审计等。

(四)在您向我们提供劳动或劳务期间,您提供相关信息即为授权华侨银行中国持续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在符合实习期结束、提前终止;劳动关系解除、终止;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等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停止收集您相关个人信息。但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人事档案归档、审计、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领域继续使用此前收集的个人信息。

(五)为您长期职业生涯发展和保留将来入职机会之目的,据您留存在华侨银行中国的简历等个人信息向您推荐其他您可能感兴趣的内部职位(仅适用于申请正式员工的情形)。

(六)经授权同意的以及法律允许的其它用途。

我们会不时向您直接发送与华侨银行中国或华侨银行集团的工作机会相关的信息以供阅览。我们不会向您发送任何理财产品销售推广信息及/或为了任何理财产品广告促销目的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或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予其他人士。您亦有权通知我们行使您的选择权,拒绝接收此类工作机会信息。如果您选择拒绝接收工作机会信息,请通过本告知前述联系方式联络我们,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要求后尽快(通常不应迟于收到您的要求后30天)采取相应措施。


三、华侨银行中国如何存储和保护个人信息

(一)我们保存您个人信息的情况

1.华侨银行中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如基于本告知第二项列明的用途并在获得您或其他个人的授权同意后,相关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到境外。此种情况下,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例如通过协议、核查等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保密。

2. 当我们收集或处理您的信息时,我们将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档案、会计、审计、报告要求以及本告知所述之目的、用途,将您的信息保存至满足信息收集目的、用途所需的合理保存时间。在相应保留期结束后,我们会将相关信息进行销毁、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我们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档案、会计、审计、报告要求,您与我们之间的特别约定,向您、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机关提供记录查询,而需要继续保留的信息除外。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华侨银行中国有权就人事档案的鉴定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保存,信息保存的期限届满后,我们对将对人事档案相关个人信息销毁、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4、您向华侨银行中国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招聘平台、猎头渠道、招聘经理邮箱等提交简历的行为视为您授权同意我们为您长期职业生涯发展和保留将来入职机会之目保存您的个人信息,您有权联系本行撤回同意。


(二)我们采取的保护您个人信息的安全措施

1.华侨银行中国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复制、公开披露、使用、修改、传送、损坏或丢失。例如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部署访问控制机制并严格限制访问权限、对信息访问及处理行为进行系统监控,以及每年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与供应商签署保密协议等。

2.技术保障措施上,我们在存储时采取了不可逆的加密存储、隔离存储,在信息展示和下载时采取了去标识化处理,传输时采取了专线传输、加密传输、密钥和数据介质隔离传输等技术措施,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3. 尽管我们已经采取了上述的安全有效措施,并积极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外界各种恶意行为,我们无法保证信息百分百的安全,但我们将竭尽所能。请您知悉并理解,您接入我们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可能存在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安全问题。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华侨银行中国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视情况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可能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机构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华侨银行中国如何对外提供个人信息

(一)共享

华侨银行中国不会与我们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共享

在获得个人明确同意后,华侨银行中国会与其他方共享您授权范围内的个人信息。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您明确告知个人信息共享的有关情况,并征得个人的授权同意。

2.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

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

华侨银行中国可能会出于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我们会确保符合合法性基础上根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共享您相关个人信息。

4.华侨银行集团内的共享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在华侨银行集团内部进行共享。这种共享包括根据集团总部或区域总部根据全球统一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及相关合规与风险管理的要求,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到华侨银行集团及相关境外接收方所在的境外管辖区。在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出境前,我们将遵守适用的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通过联系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以行使您的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一旦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您还可以通过下表查阅具体境外接收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以及您行使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境外接受方名称

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个人信息处理方式

个人信息种类

权利行使方式及流程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65)6363 3333

人力资源管理目的

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

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联系信息、个人婚姻状态、个人教育程度、紧急情况下被授权的他人联系信息

根据官网联系方式,联系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请您理解,上表可能无法穷尽所有符合情形的个人信息跨境传输,因为它们有可能会时不时被更新或者甚至被替换。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会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时限与更新方式(如有),就上述内容的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告知。您应当定期查阅相关页面以了解我们依据本条可能作出的不时变更。

5.基于保护华侨银行中国或社会公众利益的共享

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范围内,为了保护华侨银行中国或社会公众的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而有必要提供相关个人信息给第三方。


(二)转让

华侨银行中国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征得您的授权同意。届时,我们会向您告知转让个人信息的目的、数据接收方的类型。如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我们还会告知敏感信息的类型、数据接收方的身份和数据安全能力,并事先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或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

3.在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类似交易中,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华侨银行中国会告知您新的处理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并要求新的处理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告知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取得您的明确同意。


(三)披露

除非取得您的授权同意,否则华侨银行中国仅在法律法规、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下,才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并且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您如何访问和管理个人信息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华侨银行中国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权利,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或响应您的以下权利请求:

(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请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我们的人事经理。

(二)更正和更新您的个人信息

若您发现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处理有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请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我们的人事经理。

(三)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如发生以下情况,请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我们的人事经理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3.如果我们与您的业务办理已经结束且保存期限已届满。

(四)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根据本告知,如华侨银行中国与您就个人信息的存储、共享、转让、公开等另外达成协议,取得您的授权同意后,如您想改变、撤销授权同意,请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我们的人事经理。

为保障安全,在处理您的请求前,华侨银行中国可能需要您提供书面请求,并验证您的身份,请您理解并配合。对于某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五)如您通过上述方式无法联系到我们,请通过本告知第十条所述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尽管有上述约定,但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一)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二)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三)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四)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五)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六)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七)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八)涉及商业秘密的。

请您注意:我们决定不响应您的请求,会向您告知该决定的理由,并向您提供投诉的途径。


六、关于未成年人信息的声明

一般情况下,华侨银行中国出于履行本告知所载明的目的而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包含未成年人信息。如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中包含有未成年人信息,请确保该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已阅读本告知,并在征得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提供该未成年人的信息

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您权益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如父母或监护人不同意使用我们的服务或提供个人信息,请及时通知我们,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七、Cookie 和同类技术应用

为确保您获得更为流畅、轻松的使用体验,在您使用华侨银行中国招聘网站及相关服务时,我们可能会通过小型数据文件“Cookie”识别您的身份,以帮助您减少信息录入的次数和频率,或协助判断您账户的安全状况。Cookie 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借助于 Cookie,网站能够存储您的求职偏好等数据。我们也将借助Cookie,用于传输设备标识,请注意Cookies收集的是去标识化的群体统计数据,并不包括姓名、地址、电话、邮箱地址等个人信息。

除了Cookie,我们同时使用了电子图像技术(简称Web Beacon)。我们可能通过Web Beacon来统计匿名访问的数据,用于计算用户访问数量、停留时间、访问的页面地址、显示设定等,让您能享受到更多的个性化服务,且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您的个人信息。大多数浏览器和/或应用程序的初始设置为同意使用“Cookies”。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Cookies。如果您想禁用Cookies,可更改您的浏览器和/或应用程序的设置,但更改后您有可能无法使用网站和/或应用程序的某些部分业务功能。此外,我们可能会使用来自于第三方公司的调查网站和/或应用程序流量的服务,以及与华侨银行中国的网站和/或应用程序相关的其他服务。该等第三方公司包括但不限于Adobe等,第三方公司会使用Cookies等技术收集资料以作分析,以:(1)搜集更多关于华侨银行中国网站和/或应用程序的访问情况,包括用户分布、行为及使用模式;(2)作出更准确的报告,及(3)提高华侨银行中国的市场推广效率。该等公司会将收集的资料综合后提供给我们,但我们不会为此调查而向其提供或从其获取可辨别您身份的个人资料。如您想禁用与该等技术有关的Cookies,可更改您的浏览器和/或应用程序的设置,更改后您可能无法进入网站和/或应用程序的某些部分。


八、已故个人信息主体的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主体去世后,其作为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通过本告知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对去世个人信息主体曾向华侨银行中国提供的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同时,为了充分保护去世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我们将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如去世用户的身份文件证明、死亡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人与去世用户的亲属关系证明。


九、告知内容的更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及业务经营需要,华侨银行中国将对本告知不定期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会通过人事经理、官方网站等方式告知并立即生效,取代此前相关内容。请您及时关注变动情况。

本告知可能不时修改、更新。我们会在华侨银行中国的网站和/或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发布该等修改、更新,请您不时关注相关发布。我们也会视情况以信息推送、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向您告知发布内容。该等修改、更新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本告知的变更不应削减或限制您作为个人信息主体根据中国法律享有的权利。

如您向我们提供其他人士的个人信息,您应确保该人士知悉本告知及其后续不时更新,并应特别告知该人士我们将如何根据本告知规定处理其个人信息且您已取得该第三方充分、知情且有效的同意(包括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所取得的单独同意和/或书面同意)。您可提醒该人士事先阅读本告知,也可以向该人士提供本告知的副本。

如您同时是华侨银行中国的客户,请参阅与客户相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隐私政策)。


十、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告知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包括不限于查阅、补充、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撤回授权同意,或了解我们有关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相关实践),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155号华侨银行大厦

电子邮件: ChinaRecruitment@ocbc.com

联系电话:+86 21 58200200(转人力资源部招聘组)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收到您疑问、意见或建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您前述有关查阅、更正以及其他处理个人信息的合理要求,我们不会向您收取费用。

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若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有权向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